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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G324线雁塔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时间:2021-04-29 18: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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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G324线雁塔大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建设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建设地点

增城区

建设期限

25个月

总投资

60368万元

资金来源

除省按规定给予补助外,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项目位于增城区。项目起点位于国道G324线与增江路平交口(起点桩号:K905+060),沿旧路向西经西山,跨越沿江东路、增江和景观大道后,终点位于与增滩公路平交处,接回现有国道G324线(终点桩号:K906+770),路线全长1.71公里。

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技术标准,其中,雁塔大桥长约0.78公里,采用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宽38.5米及46.5米;其余道路长约0.93公里,主线采用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4.5米、66.5米、73米、76米(其中公路部分路基宽度33.5米、35.5米、38.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四、具体工程规模(方案)在工可阶段进一步明确。

审批处室

基础设施发展处

联系电话

020-83138658

电子邮箱

fgw_zhjtc@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1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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