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潮汕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汕头、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住建局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潮州市潮安区 | 建设期限 | 3年 |
总投资 | 56634万元 | 资金来源 | 汕头市、潮州市自筹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桥址位于广梅汕铁路梅溪河特大桥下游约240米处,于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官路村之间跨越梅溪河,桥梁长约850米,设北引道接至潮安区站前路、设南引道接至汕头市泰山路北延线,引道长约470米,桥梁、引道长度共计1.32公里。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桥梁及引道采用一级公路(集散功能)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其中:主桥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桥梁宽度35米;引桥宽度26米,引道宽度26米,并设置辅道和人行道与地方道路接顺。具体横断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确定。桥涵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汕头市、潮州市组织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两市均认定该项目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综合交通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75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510031 |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9年3月13日 至 2019年3月17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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