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41号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3.5期溶剂扩产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套生产装置、一个产品罐组、一套尾气吸收设施、一套RTO设备、一个液氮储罐以及扩建一座凉水塔,储运及公用工程、行政办公等设施依托现有设施进行匹配。项目设计年产绿色溶剂10万吨、乙二醇5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827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276万千瓦时、1.8MPa蒸汽消耗量不高于321038吨;项目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乙二醇单位产品能耗分别不高于0.284吨标准煤/吨、0.348吨标准煤/吨、0.194吨标准煤/吨、0.512吨标准煤/吨、0.223吨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