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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07-21 09: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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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1〕24号  

  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做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套670MW级(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公用设施,主要包括联合循环主体装置、水处理设施、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烟气脱硝系统等。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1.93万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混合气(天然气、含氢尾气)年消耗量不高于10.46亿标准立方米,年供电量约46.07亿千瓦时,年供热量约1112.8万吉焦;项目综合热效率81.19%,热电比67.09%,供电煤耗不高于166.25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标气耗不高于32.26标准立方米/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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