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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批复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时间:2021-02-03 16: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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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东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调整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规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更好满足珠江口西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同意调整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二、路线方案调整。结合翠亨新区规划调整情况,将新联至终点路段总体往西调整。调整后,路线起于中山市黄圃镇(接广中江高速公路),经三角镇、民众镇、火炬区,终于南朗镇十顷村(接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

  三、技术标准调整。项目技术标准由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调整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8车道,整体式路基宽42米,桥梁宽41.5米。

  四、建设规模调整。项目桥梁、隧道、互通立交规模随路线方案变化相应调整。调整后,路线长约35.4公里;全线设置桥梁33896米/22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5732米/11座,大桥341米/2座;隧道1466米/1座(双洞平均计);设置大雁(枢纽)、黄圃港、三角北、高平(枢纽)、民众北、民众东、保家(枢纽)、横门西(枢纽)互通立交8处;设置管理中心、服务区、养护工区各1处。

  五、项目单位调整。项目单位调整为中山东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主)及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组建)。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调整为228.56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水田占补平衡指标预购费用),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5%,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七、项目调整的相关文件为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2000202000445号)、粤交规函〔2019〕1332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意见的函》。

  八、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余事项仍按原核准文件(粤发改交通函〔2017〕5752号)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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