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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19-12-23 16: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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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组织编制的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260万吨/年芳烃+12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工程,包括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储运系统、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及配套的厂外工程。其中主体生产装置包括32套炼油生产装置、8套化工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动力中心、空分装置、空压站、石油焦制氢装置等;储运系统包括炼油区、化工区储运系统;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包括全厂服务性设施、全厂性仓库、供配电系统、污水处理场、厂内铁路等;厂外工程包括原油码头、产品码头、产品码头陆域、长输管线工程、码头库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为922250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462660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138.6万吨,年4.0MPa蒸汽消耗量25.76万吨,年原油消耗量2000万吨;项目炼油综合能耗62.84千克标准油/吨原油,单位能量因数能耗7.80千克标准油/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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