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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维达护理用品(广东)有限公司一期年产7万吨生活用纸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19-12-18 09: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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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能新能函〔2019〕729号

维达护理用品(广东)有限公司:

你司从网上办事大厅报来《维达护理用品(广东)有限公司一期年产7万吨生活用纸项目节能报告》和《关于做好一期年产7万吨生活用纸项目节能工作的承诺书》收悉。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8〕127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上述材料进行了程序性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维达护理用品(广东)有限公司一期年产7万吨生活用纸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司的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条TT Ahead 1.5MES型纸机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分切机1台,卫卷机2套等;建构筑物包括造纸车间1栋,仓库2栋,科研楼1栋,综合楼1栋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1721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4558万千瓦时,年蒸汽消耗量约11.84万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45.95千克标准煤/吨。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本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2018年本)自行组织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备我局和阳江市发展改革局。

五、请你司按照节能承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局将视情对项目组织现场抽查,核查项目节能报告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如发现未履行节能承诺,以虚假材料通过节能审查等情况,我局将撤销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并视情将相关失信行为通过“信用广东网”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广东省能源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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