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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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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发布时间:2021-09-07 11:21:45

粤能许可〔2021〕38号

  东莞市粤文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东莞洪梅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做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套460MW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包括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蒸汽轮机和发电机等系统,主要建构筑物包括1栋主厂房、2栋水泵房、2栋锅炉房、2栋变配电房和污水处理站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2903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47722万标准立方米,年供电量约232065万千瓦时,年供热量约549.3万吉焦;项目综合热效率78.53%,热电比65.75% ,供电煤耗不高于168.53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煤耗不高于38.34千克标准煤/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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