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备案主体在新增同一行业品牌备案时,是否需要再次提交两店一年证明文件?

所属分类:对外开放回复时间:2021-03-30 16:22:16

答: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特许人的经营资源发生变化,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备案信息变更。

针对留言中提及新增品牌B与已经备案品牌A的是否属于中高端品牌、业态和运营方式是否类似等问题,需要特许人在新的品牌首份特许经营合同以后,连同新的品牌运营指导手册等按照规定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信息变更申请,如品牌B与已经备案品牌A属于同一业务性质,则视为信息变更;如不属于同一业务性质,则视为体系增加,需要按照《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新的备案申请。 

相关附件: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