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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易址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05-05 18: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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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85号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易址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重金属污泥、退锡废液、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烘干车间、熔炼车间、退锡废液处理车间、废电路板处理车间及配套公辅工程与环保工程等,项目设计年处理重金属污泥15万吨、废活性炭5000吨、退锡废液3000吨、废电路板4万吨,回收产出氢氧化锡滤饼850吨、氢氧化铜滤饼200吨、硝酸钙800吨、铜粉10955吨、黑铜8720吨、冰铜4485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153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792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506.26万立方米、碳精消耗量不高于14500吨;项目单位污泥处理能耗、单位退锡废液处理能耗、单位废线路板处理能耗分别不高于266.50千克标准煤/吨、8.24千克标准煤/吨、31.12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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