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回复时间:2018-09-18 16:39:00
答: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1.备案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除国家和省规定须由国家、省、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项目外,跨行政区域项目由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其他项目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2.文化、旅游项目:除禁止准入、核准准入项目以外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以及宗教等项目。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节能要求等规定,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备案手续,跨地级市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卫生项目:1000张以上(含1000张)床位的医院,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节能要求等规定,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1000张以下床位的医院,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节能要求等规定,地级以上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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