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投资建设防洪堤工程的审批权限怎么划分?

所属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回复时间:2018-07-10 11:09:00

答: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完成以后,省里对防洪堤工程审批权限没有出台专门的规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西江、北江、东江干流重点河段治理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纳入国家规划流域面积在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应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对上述项目以外的河流治理工程,根据简政放权要求,省里通常做法是: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其余由地方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地方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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