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储罐核准权限?

所属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回复时间:2018-04-13 11:08:00

答:

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17〕10号)等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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