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回复时间:2018-01-15 11:06:00
答:
1.《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对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以及各区的定义有明确规定。其中,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也要依照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批准。森林公园如被列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应遵循《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2.《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至第二十九条,以及第三十二条分别对自然保护区开展和禁止的活动,以及审批程序作出了规定,若开展允许建设的活动,应按条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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