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回复时间:2024-10-12 10:34:41
答: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项目备案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在线平台。项目单位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认真查阅、核对《广东核准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确认其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且属于按照国家和省的投资和产业政策属于备案管理的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类项目。
(2)填报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含用汇)等;项目计划开工(竣工)时间等。项目备案信息填报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时生成备案信息表,项目单位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3)上传备案材料。将加盖印章后的备案信息表扫描上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需按产业政策提供相关补充证明文件。
(4)提交承诺声明。项目单位根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指引,承诺拟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声明对其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提交备案信息。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相关信息按照项目属地原则依据《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提交相关备案机关。项目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项目单位同时获得项目代码,并可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行打印项目代码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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