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回复时间:2024-09-12 11:44:26
答: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除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其中,跨地级市基本建设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县(市、区)基本建设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地级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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