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以及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项目应由什么部门进行核准?

所属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回复时间:2021-05-25 15:03:36

答: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新建(含异地扩建)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建接收储运能力3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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