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回复时间:2021-01-04 16:35:44
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规定:
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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