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机关对本机关已备案的项目,应当进行哪些方面的监督管理?

所属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回复时间:2020-10-09 15:08:44

答:

备案机关对本机关已备案的项目,应当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否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二)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

(三)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开工建设手续;

(四)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五)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备案机关对其备案的项目,应当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投资调控实际需要,定期制定现场核查计划。对列入现场核查计划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开工后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核查。列入现场核查计划的项目数量比例,由备案机关根据实际确定。


相关附件: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