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其他回复时间:2018-06-25 17:14:00
答:
关于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的车联网大数据平台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关情况的回复意见
业务咨询人您好:
您在我委网站上反映的关于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的车联网大数据平台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有关问题,我们收到后即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对该项目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征求了广州市发改委的意见。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项目网上备案情况属实
经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查询,并与广州市发改委进行核实,广州亚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的车联网大数据平台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16年10月在备案系统备案立项(由项目所在天河区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统一代码为:2016-440106-65-03-010489,项目总投资2124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移动客户端、云服务及大数据分析平台、车载智能终端,生产终端设备100万台,购置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SMT测试仪器等研发和测试设备,建成车联网产品研发中心和大数据平台。
根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项目备案为项目单位须履行的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项目审批部门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审核。
二、市级及以上发改系统均未曾对该项目给予财政支持
关于来信中提到的该公司宣称该项目曾获得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资金支持的问题,经核实,该项目获得备案立项后,公司曾于2017年10月以该项目申请国家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专项资金支持,但未获得国家批复;同时,广东省和广州市的发展改革部门均未曾对该项目给予任何形式的财政支持。也即,截至目前,市级及以上发改系统均从未对该项目给予财政支持。
三、关于对反映问题的处理建议
关于来信中提到的该公司以该项目名义组织开展不法活动的有关情况,如确属实,将对社会公众带来经济利益上的损失,对政府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建议,作为当事人,您宜尽快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法律机构进行举报,尽快追回当事人损失,并及时阻止不法活动和不良影响的扩散;同时,我们也将在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制止任何损害政府信誉的不法行为。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处
2018年4月14日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020-83133108)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