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其他回复时间:2017-11-17 11:10:00
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44号令第六条要求,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所以该类项目不需要进行节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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