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其他回复时间:2022-02-14 18:23:22
答: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粤发改投资〔2020〕245号),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有关文件可于我委官网查询,您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减免范围。2021年至今我委暂未出台租金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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