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享受国家补贴的我省海上风电项目,还能获得补贴吗?

所属分类:其他回复时间:2021-09-17 21:25:56

答:

根据我省《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对无法享受国家补贴的省管海域项目予以适当财政补贴,并积极推进平价开发。具体是:

2022年起,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项目并网价格执行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平价),推动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其中: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具体补贴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鼓励相关地市政府配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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