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其他回复时间:2020-07-10 17:08:10
答: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规定:会员主体为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协会、商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的,列入脱钩改革范围,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且从业务范围看,拟成立的促进会有提供投融资服务、举办培训等相关收费行为,我委作为政府部门,不宜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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