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阳春市岗美镇麦垌村民委员会,在阳春市岗美镇麦垌村民委员会屋顶建设,备案时间2019年3月,并网时间2019年6月),阳春市岗美镇黄村村扶持村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阳春市岗美镇黄村村民委员会,利用未利用地建设的分布式地面光伏,装机容量:210KW,备案时间2018年12月,并网时间2019年6月),以上两个项目是否需要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具体该如何开展?

所属分类:其他回复时间:2019-08-22 11:03:33

答: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起,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分以下五类:1.光伏扶贫项目,包括已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和国家下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2.户用光伏: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3.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4.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

因我省无国家下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且该项目未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对于使用扶贫资金参与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则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管理,原则上需由地方通过招标等竞争性配置方式组织项目,国家根据补贴额度通过排序确定补贴名单;我省于今年6月底开展了竞争性配置工作,7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的《关于公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9〕59号)公布了补贴项目名单。此外,《通知》规定,补贴申报和竞价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鉴于今年已开展该项工作,接下来是否再组织竞争性配置和补贴申报工作,需待国家通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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