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超过5000吨标煤的项目节能审查是向省还是广州市进行申报?

所属分类:其他回复时间:2019-05-06 17:12:43

答:

按照省府办《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省府办〔2017〕58号)的要求,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已委托广州办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标准煤,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报送国家层面项目)的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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