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招标的备案制项目如采取自行招标形式的,具体应向哪个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所属分类:招标核准回复时间:2025-03-02 17:16:03

答: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备案项目不需要核准招标方案,因此,也不需要到项目备案部门进行自行招标的备案。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备案项目自行招标的,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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