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潘生
留言日期:
2020-08-18
主题:
关于“粤价函2011【742】号文”与现在社会发展不匹配的问题
内容:
粤价函2011【742】号文是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收费标准,从发布至今已执行9年左右,早已与现时的经济发展不匹配,行业竞争激烈、为获取项目低价中标,造成我们的技术人员工作量负重但收入却明显没有提升的状况。虽然经济快速发展,也已提倡参考同行业的市场价标准,但财局和甲方仍然使用此文作为依据收费。深圳市也于2017年更新了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市场价标准,请相关部门市场调查、论证等方式,适时调整收费标准或参考依据。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19
答复时间:
2020-08-21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47号,已主动公开),自2015年5月1日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粤价函〔2011〕742号文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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