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莫莫
留言日期:
2020-01-03
主题:
关于信用广东的行政处罚修复问题
内容:
您好!请问如果我司在信用中国上有查到行政处罚,而且还没到最短公示期,那我需要如何才能把这条行政处罚处理掉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1-06
答复时间:
2020-01-07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规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
    各级信用网站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未满最短公示期的行政处罚信息均不予修复。你司可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满后,由“信用中国”网站在线入口提交修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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