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子莹
留言日期:
2025-05-20
主题:
在东莞投资建设的新型储能用户侧储能项目是否需要办理整理消防验收?
内容:
在储能设备的消防产品已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在东莞投资建设的新型储能用户侧储能项目是否需要办理整理消防验收?如需要,消防验收的主体是业主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麻烦提供相应的规定,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21
答复时间:
2025-05-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能源局
答复内容:

          新型储能电站消防验收需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目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 51048−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GB/T 34120−2017)、《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动验收规程》(GB/T 43868−2024) 、《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消防技术规范》(T/CEC 373−2020)等。

          具体消防验收事宜,建议与当地消防、建设部门咨询联系。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