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迷茫的鱼
留言日期:
2024-03-04
主题:
咨询省发改文件《广东省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家属探亲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细则内容
内容:
广东省粤援藏援疆办[2018]13号文《广东省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家属探亲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第二条:“二、对口支援选派时间达到一周年的干部人才,可享受其家属到受援地探亲待遇。原则上每年可安排家属到受援地探亲一次” 想咨询省发改厅(该文由省发改于2018年印发)这句话的意思是援疆干部援疆工作满一年后,家属才可以休探亲假前往探亲,还是选派时间只要满一年,当年度就可以休探亲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05
答复时间:
2024-03-06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意见第二条中“对口支援选派时间达到一周年的干部人才,可享受其家属到受援地探亲待遇。原则上每年可安排家属到受援地探亲一次”,是指经各级组织选派到广东省对口支援地区工作期限一周年及以上的干部人才,其家属方可享受到受援地探亲的待遇,原则上每年一次,当年是可以安排的,探亲次数计算到第一年应享有的待遇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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