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刘小姐
留言日期:
2023-07-10
主题:
关于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相关咨询
内容:
问题:我公司是在惠州注册的公司,目前拟在香港和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请问: 1.是否可以在境外公司注册后、境内母公司向境外企业注入出资款等权益之前办理完成发改备案? 2.能否对两家境外公司同时进行备案?还是需要在取得其中一家公司备案后对另一家公司分别备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11
答复时间:
2023-07-13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32条规定,投资主体应在为项目投入资产前办理核准或备案。香港公司和新加坡公司如是独立的两家公司,香港公司不是新加坡公司的路径公司,建议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先报一个项目备案申请,办理完成后再提交另外一个项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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