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赖
留言日期:
2019-11-20
主题:
境外投资备案
内容:
请问某注册地在广东的企业,于2016年获得了《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投资结构为该广东企业通过境外子公司A在投资目的国设立项目公司B。最终在实施境外投资的过程中,该广东企业以境外子公司的境外资金投资,且并不涉及境内公司提供担保或融资。现企业通过项目公司B利润转增资本、境外子公司A向项目公司B增资的方式进行增资,该投资不涉及境内资金和境内担保,请问是否需要进行备案手续,或备案更新手续?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1-21
答复时间:
2019-11-25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关于境外子公司再投资行为,请参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42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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