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200872
留言日期:
2019-09-10
主题:
关于物业公司对业主户内维修收费标准备案事宜
内容:
物业公司对业主户内维修收费标准是否需要备案?如需要,具体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9-11
答复时间:
2019-09-16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根据《印发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自愿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公司对业主户内维修收取费用,属业主自愿委托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外服务的,其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应由双发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同时,根据规定,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因此,省虽然未规定实行备案管理,但各地在具体贯彻过程中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建议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咨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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