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杨某某
留言日期:
2019-09-04
主题:
可不招标情形中“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如何理解
内容:
您好,我公司(国企)目前由于工程项目需要拟向第三方采购一套设备,金额超过了400万,由于该类型设备的平台软件此前国内仅有两家单位有能力提供,为突破行业技术限制,我单位拟在采购设备中使用第三方自行研发的平台软件。不知此情形是否属于招标投标法中“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另外,如该情形确属于法定可不招标的情形,我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向第三方采购,亦或需要报省、市的政府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