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piyo
留言日期:
2021-11-03
主题:
咨询《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细节问题
内容:
经查《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第十六条 项目在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出具审查意见的节能审查部门申请延期。”综合上述两条意见,是否项目在节能审查意见印发后2年内开工,就不受有效期的影响?盼复,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1-04
答复时间:
2021-11-05
答复单位:
广东省能源局
答复内容:

是的,项目在两年内开工建设,就不受有效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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