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小姐
留言日期:
2021-10-18
主题:
皮革供热改造是否属于“两高”禁止项目
内容:
您好,我司以半成品蓝(白)皮为原料,经回水、复鞣染色、涂饰等工序,生产汽车革、鞋面革,位于珠三角江门市,2010年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保手续齐全。现在为适应市场变化,为提升产品品质,企业在产能和工艺不变的前提下,部分工序增加用热量,需新增天然气热水炉,新增用热量约占原用热量的30%。请问该类型项目是否属于《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中的“珠三角核心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希望政府支持企业生存发展,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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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2021-10-19
答复时间:
2021-10-25
答复单位:
广东省能源局
答复内容:

如项目建设内容仅新增天然气热水炉,则不属于“两高”项目;另外咨询中提到新增用热量,请核算项目新增用能是否达到需办理节能审查条件,如已达到办理条件,请依法依规办理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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