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尺而为
留言日期:
2021-09-06
主题: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与实际用电量基数不符
内容:
您好,我是珠海居民,《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是写明一 户家庭人 口满 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 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正常理解为:第一档260千瓦时增加至360千瓦时,第二档340千瓦时增加至440千瓦时,第三档如此类推。 但实际南方电网并没有按文精神执行,只在第一档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第二三档并不增加阶梯电量基数,只往后顺延100千瓦时,区间电量基数并无增加。规避文件所规定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用电量基数。是否我理解错误,望指正,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07
答复时间:
2021-09-10
答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我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增加后的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360度,第二档电量为361-700度,第三档电量为700度以上;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0-300度,第二档电量为301-500度,第三档电量为500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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