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21〕20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的请示》(广电规〔2021〕20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深圳500千伏网架结构,提升电压稳定支撑能力,降低电网安全风险,适应深圳中西部负荷发展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107-440000-04-01-578063)。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东莞市清溪镇、凤岗镇、塘厦镇,深圳市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宝安区,惠州市惠阳区。
三、项目建设500千伏崇文站至紫荆站双回线路,新建2条单回线路共长约1.3千米,新建同塔双回线路长约19.4千米,新建混压四回线路长约9.1千米;建设500千伏鲲鹏站至宝安站双回线路,新建同塔双回线路20.9千米,新建混压四回路长约2.8千米;建设配套的50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2891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项目建设投资按照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规划〔2021〕58号)实施。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及时向电力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检查。
七、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0000202100019号)、《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惠州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市能重函〔2021〕475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东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东府函〔2021〕238号)、《深圳市工业及能源项目指挥部第十二次会议纪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深圳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复函》《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深圳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复函》《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深圳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复函》《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深圳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复函》《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1〕9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实施一批保障电力供应重点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1〕1510号)及国家相关电力规划。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500千伏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工程
项目代码:2107-440000-04-01-578063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