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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20-0025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6-15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玻璃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2020〕299号 发布日期: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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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玻璃瓶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0-06-16  浏览次数:-

  江门粤玻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年产30万吨玻璃瓶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条玻璃清洗破碎生产线、2套玻璃窑炉、8套制瓶机及其配套设备(含退火窑、自动监测设备和输送机等),新建设施包括生产厂房、洗玻璃车间、维修间等,宿舍楼及办公楼依托现有设施。项目年产各种玻璃瓶30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5360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4004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约390万标准立方米,年石油焦粉消耗量约37326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78.68千克标准煤/吨,玻璃熔制工序单耗不高于132.65千克标准煤/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