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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20-0020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5-22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新生环保潮州市饶平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20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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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新生环保潮州市饶平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26  浏览次数:-

  广东新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新生环保潮州市饶平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一期废铅综合利用系统处理能力,并新建铜、镍污泥综合利用系统、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系统、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系统、废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系统,配套建设废气处理系统、办公和食堂等辅助和附属设施。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包括破碎分选设备、回转炉、富氧侧吹炉、密闭鼓风炉、熔铅锅、熔炼炉、蒸馏塔、汽提塔、盐水放电槽、洒水式粉碎机、圆形搅拌反应机、超速摩擦清洗机、板框压滤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2137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1146万千瓦时,年重油消耗量约9003吨,年焦炭消耗量约7100吨;项目单位废铅处理量综合能耗115.6千克标准煤/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