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30万吨/年过氧化氢、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0万吨/年过氧化氢、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装置,以及储运设施、公用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等,设计年产过氧化氢(27.5%)30万吨,年产双环戊二烯、混合二甲苯、混合三甲苯、混合四甲苯等碳九系列产品11.62万吨和固体树脂2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4859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8776万千瓦时,年1.2MPa蒸汽消耗量约6万吨,年3.8MPa蒸汽消耗量约18万吨,年天然气消耗量约686万立方米;项目27.5%过氧化氢单位产品综合能耗0.019吨标准煤/吨,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0.307吨标准煤/吨。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过氧化氢、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2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