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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9-0029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12-09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林德(惠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新增液化装置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2019〕712号 发布日期: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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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林德(惠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新增液化装置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10  浏览次数:-

  林德(惠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新增液化装置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林德一期空分项目预留空地上新建液化装置。项目将林德惠州T2400工厂中的富余氮气进行回收,送至新建的液化装置生产液氮,液氮产量为270吨/天。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676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5492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电耗557千瓦时/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