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建构筑物包括浸出车间、萃取车间、合成车间、金属溶解料液处理车间、金属溶解车间、结晶车间、锂回收车间、氢气还原区域、氨水脱氨、中试线车间、原料库、试剂库、仓库和成品仓库等;公用及辅助生产设施包括2台20t/h天然气锅炉、柴油发电机房、循环水站、生产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消防及应急事故水池、废水处理站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43810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16554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约1932万立方米;项目NCA、NCM单位产品能耗0.5885吨标准煤/吨,氢氧化锂单位产品能耗0.52吨标准煤/吨,七水硫酸镁单位产品能耗0.53吨标准煤/吨。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11-2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