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9-00212 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08-27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富乔(东莞)玻纤有限公司玻纤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2019】 527 号 发布日期: 2019-08-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富乔(东莞)玻纤有限公司玻纤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28  浏览次数:-

  富乔(东莞)玻纤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玻纤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玻璃纤维制品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1栋1层厂房、1栋2层厂房、1栋5层员工宿舍以及设备房、配电房等其他公共配套设施。项目预计年产玻璃纤维制品86400千米。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590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3869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约93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22千克标准煤/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