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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9-00195 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08-13
名称: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鑫国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氯酸盐项目(首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粤能新能函〔2019〕480号 发布日期: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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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鑫国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万吨氯酸盐项目(首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15  浏览次数:-

  广东鑫国泰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年产4.8万吨氯酸盐项目(首期)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年产2.4万吨高氯酸钾生产线,项目以工业盐为主要原材料,经盐水制备、电解、低温结晶、离心分离、复分解等一系列生产工序生成高氯酸钾。项目主要生产装置有氯酸钠电解装置、高氯酸钠电解装置以及其他结晶、离心分离、干燥、泵机等辅助装置。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1811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18375万千瓦时,年产出氢气1215万立方米;项目高氯酸钾单位产品能耗754.8千克标准煤/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