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39756/2019-00052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03-28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粤发改交通函〔2019〕1322号
2019-03-29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

粤发改交通函〔2019〕1322号

佛山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呈报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请示》(佛发改交能〔2018〕56号)、《关于呈报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最终稿)的请示》(佛发改交能〔2019〕5号)和《关于呈报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前置专题办理情况的报告》(佛发改资〔2019〕12号)收悉。经委托中国铁路设计集团公司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扩大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覆盖范围,优化线网结构,提升线网密度,推动佛山顺德东部片区加快发展,原则同意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规模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项目南起顺德客运港站,北至科技学院站。全长约69.5公里,较原批复减少1.8公里,其中地下线59.5公里,较原批复减少6.3公里;高架线8.7公里,较原批复增加3.9公里;过渡段1.3公里,较原批复增加0.6公里。设车站37座,较原批复增加1座,其中地下站33座,较原批复减少1座(取消原批复的容桂、桂州大道、容山、德胜站,新增顺德客运港、顺德学院、驹荣北站);高架站4座,较原批复增加2座(新增大学城、科技学院站)。取消原批复容桂停车场,新增逢沙停车场。

  三、初期配属车辆数调整为51列/306辆,较原批复减少2列/12辆。

  四、项目投资估算调整为425.72亿元,较原批复增加5.85亿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40% ,由佛山市政府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五、此批复相关文件包括:选字第440000201900605号、佛国土规划函〔2018〕1519号、佛府办函〔2019〕113号。

      六、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余事项按照粤发改交通函〔2015〕4101号文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