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资环函〔2018〕2677号
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微电机及相关零部件、配套生产设备制造建设项目采用的建设方案和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能耗及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4290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项目电力年消耗量约32145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为0.0391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3吨标准煤/万元。项目能源消费增量对江门市“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有较大影响。
索引号: | 006939756/2018-0019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06-08 |
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微电机及相关零部件、配套生产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文号: | 粤发改资环函〔2018〕2677号 | 发布日期: | 2018-06-08 |
主题词: |
粤发改资环函〔2018〕2677号
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微电机及相关零部件、配套生产设备制造建设项目采用的建设方案和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能耗及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4290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项目电力年消耗量约32145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为0.0391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3吨标准煤/万元。项目能源消费增量对江门市“十三五”能源消费增量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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