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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56/2018-0018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8-01-16
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广东省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核准文件有效期的函
文号: 发改办财金〔2018〕74号 发布日期: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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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广东省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核准文件有效期的函

发布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延长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批文有效期的请示》(粤发改财金〔2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44号)文件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2月3日。

  二、请你委督促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发行前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在发行首日前10个工作日向我委报备。

  三、请你委督促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及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核准的募投资金投向合规使用债券资金,认真落实偿债措施,确保本息按期兑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