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广东大唐国际佛山热电冷联产项目的请示》(大唐国际规〔2017〕62号)以及《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申请核准广东大唐国际佛山热电冷联产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佛发改交能〔2017〕96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区及其周边的热负荷发展需要,提高珠三角用电负荷中心电力支撑能力,替代当地分散锅炉,促进节能减排和能源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广东大唐国际佛山热电冷联产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7-440608-44-02-801928)。
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内。
三、本项目建设2套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F级机组,主要产品型号有GE公司9351FA型、三菱公司701F4型、西门子公司SGT5-4000F型燃机等,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及配套供热管网。
本项目以220千伏电网等级接入系统。
请项目单位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省天然气热电项目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能电〔2017〕781号)相关要求,确保落实项目主体工程和供热管网同步建设、同步投产,项目投产运行后热电比满足要求,项目建成后需关停供热区域内现有372吨/小时以上小锅炉,该范围内不再另行建设小锅炉等承诺事项。
四、本项目动态总投资28.5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20%,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解决。
五、本项目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和省对环保的规定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能源梯级高效利用,项目投产后供电供热能耗、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项目单位要认真做好天然气资源稳定供应和成本控制工作,项目建成后不得使用天然气之外的其他燃料发电。
九、项目单位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营运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环保、高效运行。
十、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一、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大唐国际高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粤国土(预)〔2017〕84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0000201700519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具广东大唐国际佛山热电冷联产(一期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意见的复函》(佛府办函〔2017〕720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承诺函》等。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环境评价、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四、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